
「寶林邨業主立案法團」於2010年6月21日與「佳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兩年的新管理合約,新合約標誌著法團對佳定的信賴。當晚假新都城商場美心酒樓進行簽約,承蒙業主立案法團各委員百忙中蒞臨,並由法團主席區能發先生及秘書鄭達東先生、與佳定集團董事長何照基先生及高級執行董事勞永強先生進行簡單而隆重的合約簽署儀式。主禮雙方與各嘉賓於簽約後一同享用晚宴,席間各人暢談屋苑管理事務,務求令屋邨管理更精益求精。
佳定集團將繼續為屋苑居民提供優質管理服務,而各級同事將更努力為寶林邨工作,並加強與管理委員會的合作,創造一個更美好更優質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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