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天龍訴李國德及其他(2002年11月25日)
若任何管理委員連續3次或以上缺席管理委員會會議,其職位將被開除。土地審裁處確認,任何管理委員會委員若不遵照上述要求,其職位將自動被撤銷而無需管理委員會的確認。
更新日期:2004年2月22日